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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8/3/26 16:09:55      点击:
    关于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用途 学校设立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二.资助对象 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三.发放标准: 按 2000元/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流程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3月31日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提交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初审。毕业生申请所需材料为: 1、《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二)各学院初审。各学院要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对申请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上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校内公示。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及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于4月25日前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数及上级资金拨付时间进行拨付,预计于当年6-9月份将求职补贴款发放到毕业生本人“工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宣传、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 工作问题,请直接与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 吴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0591-62990020 电子邮箱:445410702@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591-62990020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就业补助申请表 2.福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就业补助申请汇总表 福州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