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新政申报须知
落户新政申报须知
一、点此进入:落户新政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入口
二、政策指引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
1.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毕业生≤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2.申报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引进人才落户
1.服务对象:
不符合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且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2.申报所需材料:
(1)《引进人才落户证明》(已入选人才项目的无需出具复审意见);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三、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二)网络申报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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